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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[注意]《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》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《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》
作者:未知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6    
 

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

 

浙教办体[2008]73

 

   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

《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》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:

    当前,全省各地报告的手足口病病例显著增加。67月份是手足口病的高发季节,校园人群密集,极易造成传染病的流行。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。各级教育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.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。要督促所有小学、托幼机构建立晨检制度,落实消毒、通风、洗手与食堂卫生管理等措施,会同卫生部门开展老师相关防控知识培训,实施缺课学生登记与初排,及时向卫生部门报告疑似病例,对学生家长开展防治知识教育。尤其要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和外来务工人员所办托幼机构的监管工作,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卫生、民政等部门逐个进行排查,工作力争做到全覆盖,以提高全社会传染病防控能力,保障青少年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    为此,我厅制定了《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晨检指商》 (见附件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尽快传达到所属各小学和托幼机构,并督促尽快落实。有关内容各中学可参照实施。

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0八年五月六日

浙江省学校和托幼机构晨检指南

 

   全省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晨检、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,坚持每天进行晨检。各校要有一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,并指定工作认真负责、责任心强、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校医、卫生保健老师负责本单位晨检的技术检查指导、疫情报告工作,对学生的出勤、健康情况进行巡查、负责指导学生的健康晨检工作,及时全面掌握学生健康状况。

    1,晨检时间

    学校和托幼机均的班主任老师要在每天第一节课课前51 0分钟完成学生的晨检.同时填写相关登记报告表,当日上午1 O00前报告校医或卫生老师。

    2.晨检内容

    由斑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位学生进行观察、询问,了解学生出勤、健康状况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(如发热、皮疹、腹泻、呕吐、黄疸等)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,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;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,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、早报告。同时要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领其到医院诊治。当在同一宿舍或者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位学生(5例以上)患病,并有相似症状对,应当尽早报告当地疾控中心。当前是手足口病高发季节,晨检要重点检查学生是否有发热,是否出现手、足、口腔等部位皮疹或疱疹(手足口病主要症状和防控措施后附).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手足口病可疑病例时,要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。对其他病症的学生情况也要及时报告。

3.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

   学校和托幼机构对因病缺勤的学生,要进行病因追查和登记。

 

附:

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手足口病临床症状和防护措施

  一、临床症状表现

  急性起病.发热,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,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。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,疱内液体较少;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,疼痛明显。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,流涕、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和头疼等症状。

   二、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

    1.本病流行季节,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;

    2,每日对玩具、个人卫生用具,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;

    3.每日对门把手、楼梯扶手、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;

    4.教育指导儿童养成正确洗手的习惯;

    5.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(尤其清扫厕所)时,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。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;

    6.每日进行晨检,发现可疑患儿时,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、居家休息的措施;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;

    7.患儿增多时,要及时向卫生和教育部门报告。根据疫情控制需要,当地教育和卫生部门可决定采取托幼机构或小学放假措施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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